从市纪委监委获悉,日前,经市委批准,市纪委监委对东丽区政协原党组成员、副主席郑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。
经查,郑立丧失理想信念,背弃初心使命,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长期违规收受礼品;不正确履行职责,造成不良影响;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,利用职务便利和职务影响为他人在房租收取、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,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
郑立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天津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天津市委批准,决定给予郑立开除党籍处分;由天津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(徐丽)